放生还是杀生
15 09 2004年大约三年前有一次到北京西山八大处游玩,在香火最盛的“二处”(灵光寺)看到一个“功德榜”,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人名,仔细一看竟全是“某某某放蛇若干斤”的字样,原来是一张放生的榜。榜上的人名数以百计,放蛇的斤数也大得惊人。我想也许因为当年是蛇年,所以放蛇的特别多。当时只是觉得可笑,还和朋友说起难不成明年放马后年放羊吧。后来在《北京青年报》上看到一则消息报道有许多放生者把大量的蛇放在一些郊区的农村附近,其中很大一部分蛇死去,散发出恶臭,更有的蛇进入村子甚至咬伤人畜。后来又有报道在香山有人出售小鸟专供游人放生,而每一只售出的鸟的背后都有约十只鸟在捕捉或笼养等待出售的过程中丧生。
在这些情况下放生早已失去了保护生命的含义,而成了一个简单而粗暴的逻辑:把动物放掉就叫做放生,放生就是做好事,就是行善。于是善男信女们买来动物到处放生,然后理所当然的等着福报的来临,却不去关心被放生的动物能不能活下来,更不去想自己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助长了非法捕猎或者自己放掉的根本就不是野生动物而是人工养殖的动物。其实,根据佛教的理论,行善应该是出于本心,如果为了得到好报去行善境界已然很低,更何况打着行善的名义对生命进行残害和杀戮,那简直就是伤天害理。善男信女们不懂这个道理也还说得过去,可是一些寺庙和宗教组织在利益的驱使下竟对这样的“放生”大肆鼓吹宣扬,那就是明知故犯了。我们并不指望残害生灵的人在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我们只希望在现世今生政府能够更严厉地打击非法捕猎行为,同时也要对这些不合理的放生行为进行规范。